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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教育部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 单位提名

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名。

2. 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系统

“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

(二)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所有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通用项目可于2020年6月1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

(三)提名公示

通用项目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并上传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17:00。

(二)纸质材料报送

地方高校提名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7日。

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报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选填)。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艳开    韩留柱  

电  话:59750139  13163230169   59750151    18986016659


科技与产业处

2020年5月22日


附件:

1. 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

3.回避专家申请表

( 发布日期:2020-05-22 09: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