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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学院“两代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马克思主义学院业绩绩效分配暂行办法》修订纪实

深化学院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关系合理、激励有力、秩序规范的业绩绩效分配体系,对于促进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学院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绩效分配事关学院教职工切身利益,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学院分配制度的修订工作,自2019年以来,关于学院业绩绩效分配办法的修订列入历次学院“两代会”的主要议题。在分配制度的修订过程中,学院党委始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在政策修订过程中,严格遵循上位文件精神,充分发扬民主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注重发挥绩效分配正向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全院教职工踔厉奋发,助力学院高质量发展。

2021年12月10日《湖北工业大学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湖工大党字〔2021〕72号)印发后,学院党委即要求对照最新文件精神对《湖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业绩绩效分配暂行办法》(湖工大党马字〔2020〕17号)进行修订,并提交今年上半年举行的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学期开学伊始,学院成立了以学院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李学锋同志为组长,院工会副主席、委员和学院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分配办法的修订稿起草。

4月6日,学院召开四月中层干部例会,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李学锋通报了拟在五月召开学院“两代会”的安排,并根据学校出台的绩效管理办法(湖工大党字〔2021〕72号)精神,将《湖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业绩绩效分配暂行办法》审议列入“两代会”议程。当天将原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业绩绩效分配暂行办法》的通知(湖工大党马字(2020)17号)发送各工会小组组织广泛征求意见稿。

4月21日,学院召开党委会,在综合各工会小组的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湖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业绩绩效分配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将征求意见稿反馈到各工会小组和教研部再次进行修订和完善。

4月25日,再次召开学院党委会,研究《湖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业绩绩效分配暂行办法》及相关修订方案。

5月3日,学院办公室将最新修订稿发给各教研部主任,要求各教研部安排专门时间组织专题讨论,广泛征集老师们的意见和建议。5日下午,各教研部共反馈意见建议19条。

5月9日下午,学院召集学院工会委员,举行学院“两代会”第一届六次会议预备会,对5月9日征集到的全院教职工19条意见建议进行专门的审议研究,合理内容予以吸收,对于一些因对修订文本理解不正确或不了解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通过多轮集体讨论、征求意见建议和多次修改,目前形成的拟提交本次“两代会”审议表决的《马克思主义学院业绩绩效分配暂行办法》(修订稿),凝聚了全院教职工的智慧,形成了共识,充分彰显了马院教职工的民主、团结精神。我们坚信,即将召开的学院“两代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马克思主义学院业绩绩效分配暂行办法》,必将激励全院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为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 发布日期:2022-05-10 1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