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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湖北工业大学

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一、学科简介及招生专业

(一)学科简介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旨在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教育教学,是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整体性研究的一级学科。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中国近现代社会治理6个学科方向。

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于2006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目前拥有硕士研究生导师27名(另外校外导师3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占33.3%、具有博士学历的占51.9%。自2015年以来,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骨干教师累计获批国家级课题12项(其中国家社科4项,教育部8项),研究成果获评湖北省人文社科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学科拥有湖北省理论热点面对面示范点、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两个省级平台,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宣传与研究中心这一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工业文化与企业政治建设研究中心、湖北省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研究中心、传统文化与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研究中心、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新时代时政热点理论研究与宣传中心六个院级科研团队。截至目前,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培养12届硕士研究生共计192人;近五年来14人获评校级优秀毕业生,2篇学位论文获评省级优秀,两篇调研报告获评湖北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评比省级二等奖。

(二)招生专业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研究方向

统考科目

外语科目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哲学/政治学

英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中国近现代社会治理

注:上表中考试科目参考《关于做好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工作的通知》中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如有变化,以国家公布的文件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8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三、报名程序

(一)预报名

申请人即日起可申请加入马克思主义学院同等学力申硕QQ群,下载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并提交给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网上预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三)信息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同等学力工作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等,接受资格审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与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纸质版照片(4张2寸)。

(四)报名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信息平台选择当年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申请我校硕士学位考生一般在湖北省内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必须经我校同意。

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参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

(五)网上缴费

根据有关规定,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本次报名无效。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自行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一)各培养单位根据情况采取随在校研究生学习或单独开课等授课方式组织教学。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二)跨专业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在开始学习的第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5~6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五、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一)申请人通过相关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于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具体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程序见当年我校学位办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核的工作通知。

(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湖北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授予湖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

六、费用标准

学费每生每年0.8万元。

学生按学年缴纳学费,每学年开学一周内应缴清当年学费;学位论文开题前应缴清三年学费。

七、课程学习方式

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安排,专业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安排,课程利用周末、寒暑假或自学进行,部分专业课程也可通过学校指定的网络学习平台进行学习。

八、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五年内未全部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所交报名费和学费不予退还。

(二)报考湖北工业大学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学校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同等学力工作办公室咨询,也可浏览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均以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湖北工业大学同等学力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27-59750158

马克思主义学院同等学力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同等学力申硕QQ群:473055780

电话:027-59750574

电子邮箱:1441001564@qq.com

( 发布日期:2021-02-04 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