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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湖北工业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为确保2022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有序、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受专业

我院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的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电话027-59750574)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4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03050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0305Z1中国近现代社会治理

全部研究方向

全日制

二、接收对象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对口升学等学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二)申请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三)申请人英语基础好,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艺术类专业学生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英语类专业学生须通过国家专业四级考试;“双一流”高校或部分有特殊学术专长应届本科毕业生此项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材料

凡有意申请我校2022年推荐免试生的学生,复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湖北工业大学2022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申请表(点击下载模板)

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备查);

3.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备查);

4.第1-6学期(建筑学1-8学期)的本科阶段大学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5.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扫描件一份(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①纸质版。按顺序简单装订,采用A4幅面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送至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一经收到,不再退还。②电子版。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以“2022推免生复试+申请学院+姓名”命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394765170@qq.com)并同步发送至校研招办邮箱(hgdyjszb@163.com)。

五、复试小组成员

学院成立专门的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  

六、接收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须在9月28日至10月18日期间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二)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需及时给予回复,逾期视为放弃。

(三)复试

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200分,包括综合面试(100分)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100分)。

1.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等进行考察,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了解考生的思维能力、反应速度、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志趣与特点,是否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面试中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等考察。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主要了解考生外国语听说表达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日常对话、英汉翻译、广播新闻及专业外文文献等。

3、复试考核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及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成绩均为百分制。

复试综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50%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具体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备注

10月6日10:00

学院报到

工程一号楼

202办公室

报到时考生出示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10月6日10:20

面试

工程一号楼A座5楼会议室

考生带学生证、身份证等。

(四)录取结果

1.学院按照复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录取。2.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3.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其他说明

1、推免生请在研招网报名系统备注“BZ”栏填写预报导师姓名;申请的硕士专业,应严格按照我校招生目录填写,所报专业原则上须与其本科所学专业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

2、跨门类报考的推免生,首先应有导师同意接收,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复试合格者方能录取。

3、推免生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推免生在第四学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或毕业答辩不合格的或受到纪律处分,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5、拟录取名单和有关通知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请及时关注。

6、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转年与统考生一起进行。

7、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对推免生工作进行监督,研究生院(电话:027-59752000)及校纪委(电话:027-59750034)接受反映举报,为便于核实处理,投诉人需提交书面署名材料。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0月4日

( 发布日期:2021-10-04 23:58 )